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二十条优化措施”)中,对密切接触者的管理措施从“7+3”调整为“5+3”的变化引人关注。
实际上,这一点调整不仅缩短了密切接触者的集中隔离期限——从原来的“7天”变为“5天”,后一个“3”的内涵也有变化——集中隔离解除后,健康管理措施从原来的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3天“居家隔离”。
居家隔离应该怎么做?
是否必须单独居住?
当家中有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时,
应该注意什么?
如何做好个人防护和家居清洁卫生?
共同居住人可以外出吗?
一起来了解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
及“二十条优化措施”吧
个人健康监测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由社区组织采样人员上门采集,并及时推送核酸检测结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根据相关防控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完成核酸检测、抗原自测,并将监测、检测结果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
3天居家隔离期间,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社区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且无任何异常症状者,经社区核实,并收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通知单,可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隔离房间
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最好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选择一套房屋里通风较好的房间作为隔离室,保持相对独立,并且在隔离室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仍实行集中隔离。
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
非单独居住者的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其他人员尽量不进入隔离房间。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离开隔离房间时要戴口罩。
应尽量减少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如果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
共同居住者
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要求,也就是说,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均不得外出。
陪护人员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接触时,处理其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应当做好自我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其保持 1 米以上距离。
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任何直接接触,或离开其居住空间后,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手套前、脱手套后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孕产 妇、半自理及无自理能力等人员的陪护人员。
个人卫生
自己准备食物、饭前便后、戴口罩前后,均应当洗手或手消毒。擦手时,最好使用一次性擦手纸。
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卫生间卫生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应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